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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央企的送禮“規則”
湖北一央企職工近日向紀委和媒體自曝了單位的一份“送禮清單”,而被同事罵為“叛徒”。在中央“八項禁令”嚴風勁吹,相關部門連續發文要求堅決剎住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時,少數企業“逢節必送禮”的潛規則緣何還在大行其道
法治周末記者 劉希平 張貴志
發自湖北武漢、江蘇南京
“一名工作人員伏案而睡,其身旁辦公桌上堆積著一捆嶄新的百元人民幣和數十個紅包,而紅包下面壓著一份向江蘇省南京市六合區交通運輸局等單位干部送禮的‘送禮清單’,送禮對象則從局長、副局長、科長、到鎮村干部……”
這是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交二勘院)職工胡劍兵,近日向南京市紀委和媒體曝出該單位南京項目部“送禮清單”系列照片中一張照片的畫面。目前,南京市相關部門已對這份“送禮清單”展開了調查。而曝出此事的胡劍兵則被單位同事罵作“叛徒”。
在中央“八項禁令”嚴風勁吹,相關部門連續發文要求堅決剎住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時,少數企業“逢節必送禮”的潛規則緣何還在大行其道?法治周末記者去湖北武漢、江蘇南京展開調查。
央企職工自曝單位“送禮清單”
“這幾天南京市六合區紀委已經和我聯系了,他們正在對‘送禮清單’展開調查!”
現年37歲的胡劍兵系安徽省安慶市岳西縣人,2007年7月1日,他從蘭州交通大學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入職中交二勘院,擔任隧道設計工程師,從事公路勘察設計工作。因為前不久實名舉報本公司南京項目部送禮事件,胡劍兵成了單位一名家喻戶曉的“新聞人物”。
作為單位在職職工的胡劍兵,緣何會抖出單位的“送禮清單”?這還得從他和單位的一起勞資糾紛說起。
“能在一個央企上班,剛開始我挺滿意的,沒想到后來因為得罪了領導,工作起來非常艱難。”胡劍兵對法治周末記者說。
2011年8月1日,胡劍兵經過兩次部門調整后,被安排到公司隧道院工作。但就在其報到期間,他和隧道院院長郭小紅產生了矛盾。
當年8月2日,胡劍兵向郭小紅口頭提出,給他一定時間,用于其做好和原所在經營部的工作交接,得到郭的同意。8月22日,胡劍兵正式到隧道院報到上班,但第二天,胡和郭發生了沖突。為緩和矛盾,隧道院副院長要求胡劍兵休息半月。9月中旬,胡再次找到郭,要求為其安排工作,郭要求胡向其道歉并就8月2日至22日休息期間干了什么寫一個詳細的報告,遭到胡的拒絕。郭因此未安排胡的工作。2012年1月1日,單位開始停發胡的工資。
在多次索取工資無果的情況下,胡和單位打起了官司。2013年3月15日,胡向湖北省勞動人事爭議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恢復其工作,并補發工資、福利待遇及其他損失合計31萬余元。2013年7月1日,勞動人事爭議委員會作出仲裁裁決:“中交二勘院繼續履行與胡劍兵的勞動合同,并支付其被停發的基本工資30600元。”
“不是我不上班,是單位不讓我上班,過錯方在單位,不在我。”對于這份只補發“基本工資”的裁決,胡劍兵表示不能接受。于是他又向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單位恢復其原工作崗位,并賠償全部工資收入41萬余元及10萬余元的賠償費用。法院一審判決原被告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中交二勘院支付原告2013年4月至7月期間工資8160元。胡上訴后,武漢中院維持了一審判決。
胡劍兵向法治周末記者透露,就在勞動仲裁裁決下達后,中交二勘院曾安排他在工程項目管理事業部工作,并被派往南京市一項目從事隧道設計施工把關工作。而就在此期間,他親眼目睹了公司給業主單位和相關部門領導的送禮行為,于是,他拍下了多張單位同事編制“送禮清單”的照片。
胡劍兵稱,今年5月,他從南京回到武漢單位后,又處于無事可做的狀態。
“因為單位領導知道我還在向法院申請再審勞資糾紛案,同時還掌握了單位的一些違法違紀的東西,所以又把我閑置起來。”胡劍兵對記者說。
“送禮也有一定的規則”
2014年8月4日,胡劍兵將“送禮清單”提交給了南京市紀委監察局反腐舉報短信平臺。同時,他還向媒體發去了請求調查其單位“送禮清單”的實名舉報信。
法治周末記者看到,這封實名舉報信“圖文并茂”。其中的一張照片顯示,一名工作人員伏案而睡,其身旁辦公桌上堆積著一捆嶄新的百元人民幣和數十個紅包,而紅包下面壓著一份向南京市六合區交通運輸局等單位干部集體送禮的“送禮清單”,送禮對象則從六合區交通運輸局局長、副局長、科長、到馬安鎮和平山村相關干部……
胡劍兵在舉報信中透露,2014年1月16日,中交二勘院揚州至滁州公路南京段平山隧道工程EPC工程總承包項目部,以春節慰問的形式向業主單位南京市六合區交通運輸局、揚滁公路南京段建設指揮部及相關領導及管理人員、馬安鎮、平山村干部共計30余人,根據職務高低,分別贈送了2000元至1萬元不等的禮金或購物卡,送禮總金額達10萬元左右。
胡劍兵說,這次送禮行動由南京項目部相關領導研究策劃并授意,由南京項目部總工文某執行,直接送至六合區交通運輸局、揚滁公路南京段建設指揮部等相關領導辦公室。
“我一直以來對公司的這種送禮行為就非常反感,在南京項目部工作期間,公司同事對我還是比較信任,所以這些公款送禮的事情就沒有避開我。”在2014年春節前的一次送禮行動中,具體執行送禮任務的該公司南京項目部同事文某,拉上了胡劍兵一起前去六合區交通運輸局等單位送禮,胡劍兵因此全程見證了這次送禮行動。
“六合區交通運輸局是收禮的‘主力軍’,該單位約有20名左右干部的名字都出現在收禮名單中。”胡劍兵對記者說。
胡劍兵還透露,除本次贈送購物卡外,中交二勘院從平山隧道2013年5月正式開工以來,每逢過節,均向當地有關部門領導以過節費的形式贈送慰問金或購物卡,以便在工程項目中得到照顧或者其他好處。
“我們單位送禮也有一定的規則,不是毫無規則的送。”胡劍兵透露,單位送禮時間一般會選擇在節假日,如元旦、春節、中秋節或其他重大節日;同時,禮金金額也會根據收禮對象的權力大小、職位高低而定。
“職務高的禮金就多,職務低的禮金就少些。局長和科長拿的禮金有時相差幾千元。”胡劍兵對記者說。
法治周末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南京市紀委對胡劍兵的舉報高度重視,并將此舉報線索批轉給六合區紀委調查。
六合區紀委工作人員向記者透露,六合區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徐亞俊因涉嫌違法犯罪此前已被檢察機關立案調查。而記者發現,徐亞俊的名字在“送禮清單”中也清晰可見。
有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六合區交通運輸局一名副局長,還被舉報涉嫌收受過中交二勘院南京項目部購買的一臺尼康相機,價值1萬余元。
不過,中交二勘院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辯稱,這臺相機是這名副局長主動向項目部“借”走的。“用了一年多都沒還,企業也就沒有找他要。”
8月29日,法治周末記者趕赴六合區交通運輸局核實涉及該局干部收禮情況,該局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因為局領導在開會,無法答復。記者又將采訪意圖以短信的形式發給該局辦公室陳姓主任。8月30日,陳主任給記者回信息表示,“目前紀檢部門正在核查,有結果將向記者通報”。而揚滁公路南京段建設指揮部相關負責人,則直接向記者否認收到過中交二勘院南京項目部的禮金。
涉事單位稱“禮尚往來”
因為職工實名曝出“送禮清單”,涉及此事的中交二勘院也被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據記者了解,地處湖北省武漢市經濟開發區的中交二勘院,原名為交通部第二公路勘察設計院,始建于1964年。現系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是我國公路勘察設計行業綜合實力較強的企業之一。
那么,對于此次職工的實名舉報事件,涉及此事的中交二勘院又有何回應呢?法治周末記者來到中交二勘院進行采訪。
接待記者的該院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胡江順表示,胡劍兵的這次舉報“事出有因”。
胡江順向法治周末記者詳細介紹了胡劍兵和該公司之間的勞資糾紛,并給記者提供了相關仲裁裁決書和法院判決書。
“胡劍兵在部門工作了一段時間后,不愿意出差,個人又過于偏激。公司沒滿足他的要求,他就開始威脅公司,說要舉報。”胡江順對法治周末記者說。
不過,對于該公司的一些送禮行為,胡江順表示以前確實存在。
“企業在經濟活動中,基于一種感情聯絡,取得信任,過節像走親戚一樣送點購物卡等禮物,只要不超標,我覺得很正常,‘禮尚往來’嘛!”胡江順說。
胡江順同時透露,前幾天南京市六合區紀委和檢察院已經找過該單位相關人員,核實有關送禮的情況。
“2000元至3000元的購物卡是送過,但送5000元到1萬元的購物卡我倒還沒聽說過。”胡江順對記者說。
而在中交二勘院南京項目部辦公室,法治周末記者見到了照片上執行送禮的“主角”文某。對于向六合區交通局等單位送禮一事,文某剛開始予以否認。不過,當記者將胡劍兵所拍攝其編制的“送禮清單”情形描述了一番后,文某陷入了沉默。當記者繼續追問此事時,文某又稱這些情況不好說,要了解需向他們上級單位核實。
中交二勘院南京項目部副經理莊文學則解釋說,他們有時是給職工作為福利待遇買過卡,他(胡劍兵)可能斷章取義。
而該辦公室的另外一名工作人員聽聞此事更是氣憤,直罵胡劍兵是單位的“叛徒”。
“你了解過這個人沒有?他是我們單位的職工,又是這件事的參與者,他為什么要這么做(舉報)?這個人是否有問題?這就是品德敗壞,過去講就叫叛徒!”這名工作人員說。
5‰經營費中流淌著腐敗因子
據法治周末記者了解,近年來,因為“送禮清單”被內部人舉報,而牽出集體收禮的案件屢見不鮮。
今年7月下旬以來,有網友發帖舉報,德邦物流在長沙只有兩張通行證,但通過逢年過節給各交警中隊送禮,其闖入禁行區的貨車可以免罰。帖子還列了德邦物流長沙分公司2013年以來與長沙交警20多個中隊春節、中秋“應酬”明細,包括每筆數百至上千元不等的錢款以及瓶裝水、香煙、水果等。
8月23日,長沙市交警支隊已責成所有涉事民警將“節禮”折現后退還給德邦物流方面。日前已經決定對涉事相關中隊干部及民警共25人予以誡勉談話并責令寫出深刻檢討。
今年8月,網絡又爆料稱江蘇綠葉農化公司向當地政府官員、銀行領導送中秋節節禮清單,清單涉及鹽城市、阜寧縣等地的上百名官員,金額由1000元到5萬元不等。
據記者了解,為了獲取項目或者在項目開發中取得有關部門人員的支持,一些企業往往會截留出一部分資金作為“公關費”,而這些“公關費”往往會流淌著腐敗因子,成為企業專門用來“請客送禮”的專項資金。
記者在中交二勘院采訪時,該院黨委副書記胡江順承認下屬單位確實有一定的經營費用,總額控制在工程合同金額的5‰。
胡江順介紹,該公司提倡“自然經營”、“感情經營”、“品牌經營”。而“感情經營”取得別人信任,盡量不要去行賄受賄,一些“禮尚往來”還是可以的。
“我們規定大額度的禮金一律不行,5000元以上的不行。送2000至3000元錢的卡是可以的。”胡江順坦言,央企管控是非常嚴格,送禮一般是不允許的,但在實際操作中,肯定是有的。不過,胡江順又稱,“八項規定”出臺后,企業輕松多了。
那么,在中央“八項規定”嚴令之下,中交二勘院南京項目部緣何還會“頂風送禮”?胡江順對此的答案還是“禮尚往來”。
企業選擇在重大節日送禮,真屬于“禮尚往來”嗎?
湖南程序法學會會長、湖南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黃捷坦言,企業常把傳統節日作為送禮的時間點,送禮者似乎理直氣壯,收禮者更覺得心安理得,但這依然是一種利益互換,是一種細水長流的腐敗。
黃捷教授認為,“送禮清單”被曝光事件綿綿不絕的背后,凸顯的是反貪防腐還存在死角盲區。
“要從根本上遏制企業送禮歪風,必須健全預防腐敗制度,既要把權力關進籠子,也要健全法律法規,約束好企業的送禮之手。同時,還要提高社會的監督能力,暢通舉報渠道。”黃捷對記者說。
有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這起發生在南京市的送禮事件對中交二勘院高層觸動很大,相關領導已要求公司干部進行反思。
中交二勘院的官方網站刊發的新聞顯示,2014年8月22日下午,在該公司反腐倡廉集中學習會上,紀委書記胡江順結合該公司近期發生的違法、違紀案件,告誡廣大干部要從中吸取教訓,深刻反思,加強反腐拒變意識。
而經歷這次舉報事件之后,背負同事多種罵名的胡劍兵也在重新規劃自己的人生之路。
“我揭開了行業的潛規則,在這個圈子里已經很難立足了。不行的話,我就放棄工程師職業,開個店。”胡劍兵說。
目前,南京市紀檢部門還未公布對這起送禮事件的調查處理情況,《法治周末》將繼續關注此事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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